为认真履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,根据“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度立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”(南科业[2017]126号)要求,2017年6月12日~7月27日,项目牵头人蔡跃波副院长率项目办公室、科研处、财务处、大坝所等部门同志历时一个半月赴相关课题承担单位,对我院承担的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“重大水利工程大坝深水检测及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” 执行情况和一体化实施要求进行检查督导。 为提高成效,本次检查根据十个课题承担单位分布,分南京、杭州、武汉、北京、拉萨五个片区,集中汇报各课题前沿动态调研、课题研究工作进展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、课题管理及课题经费使用情况、存在的问题与建议,并进行了深入研讨和查勘部分示范工程现场。同时,项目办公室通报了整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,交流了有关课题的成功经验,梳理了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;院科研处对近期科技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布的《国家重点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了宣贯;财务处介绍了项目经费管理、拨付与使用情况。 从本次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看,各课题及参研单位正在按实施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工作,并取得了相应的阶段性成果。项目办公室拟于近期集中召开执行情况通报会,结合检查情况以及项目一体化组织实施要求,布置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加强不同任务间的信息共享、沟通、互动、衔接与集成,从而有效推动高质量、严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。 |